亞馬遜(Amazon)從零售產業不斷跨足科技領域,儼然成為科技事業巨擘,根據紐約時報消息,亞馬遜很可能放眼網路廣告高效益,成為GoogleFacebook主要競爭對手,雖然可能僅僅剛起步,就以讓兩間公司開始警戒。

亞馬遜目前主要收益,仍然以電商零售為主,逐步跨入科技產業,例如電子書或人工智慧系統Alexa,雖然收購遊戲直播平台Twitch,但Prime會員不會投放廣告,反觀Google與Facebook,則是不斷收集使用者資訊,分析投放廣告。

就在8月,亞馬遜於對外表示,Twitch Prime會員將很快不能享有免費廣告服務,如果要維持不收看廣告,必須額外每個月支付Twitch Turbo服務,換句話說,亞馬遜在Twitch不但能獲得使用者更多會員費,也能取得廣告商資金。

亞馬遜絕大部分營收仍是電子商務,2018年預計能達到2350美元,但最近財報其他業務類,引起許多分析師注意,特別是銷售展示與關鍵字搜尋廣告營收,與上一年同期相比,其他業務營收成長130%,約22億美元。

外界粗估網路廣告市場約880億美元,Google與Facebook佔據超過1半以上,亞馬遜的22億美元可能佔比不大,但亞馬遜在電商業務中,持有消費者龐大購物資訊,藉由大數據分析,能讓廣告投放更精準,已讓兩大巨頭開始傷腦筋。

市場分析公司Forrester分析師Collin Colburn認為,雖然以往亞馬遜沒有專注廣告投放服務,但仍在網站的關鍵字搜尋上,特別顯示欄位必須負擔費用,效用很類似廣告,如果亞馬遜專注廣告投放業務,將加大客戶影響力。

市場研究公司Gartner L2也對此表達意見,曾經在亞馬遜平台銷售產品許多大品牌,今年都增加了廣告投放量,也因亞馬遜自主產品越來越多,迫使其他公司必須增加廣告支出,提高商品能見度,以免銷售數字下滑。

訊息來源:紐約時報 鳳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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