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和監護人是發現孩子持有武器的第一道防線,很清楚的是,孩子不應該大量儲存武器,或在沒有父母和監護人知情的狀況下取得任何危險武器」,孫安佐在美涉恐攻一案,台北時間昨(28)日在美國費城召開認罪庭。庭審結束後,聯邦檢察官麥克史溫(William M. McSwain)發表逾800字聲明,再度重批孫的藝人父母孫鵬狄鶯未善盡父母責任。

對於聯邦檢方指控「非美國公民身分持有武器罪」,孫安佐全面認罪、放棄上訴,全案將於12月11日宣判。

今年6月麥克史溫召開記者會,證實將以非美國公民身分持有武器罪名起訴孫安佐時,他就曾經向孫鵬和狄鶯喊話,要夫妻倆「該醒醒了,做你們該做的」。他認為孩子不應在家長毫不知情的狀況下持有槍械,並稱「關心孩子是家長的責任」,直指「法律不是這些事情的第一道防線,父母才是!」

在昨晚的聲明中,麥克史溫強調,聯邦與地方執法人員將繼續合作打擊恐怖犯罪與威脅,並就此案再次提醒為人父母的責任:「正如我先前所說過的,父母和監護人是發現孩子持有武器的第一道防線,很清楚的是,孩子不應該大量儲存武器,或在沒有父母和監護人知情的狀況下取得任何危險武器。所有父母都應該參與或積極了解孩子生活大小事,這是他們的責任和義務,不僅對自己的孩子,也是對廣大社會群眾負責。」

國土安全部費城特別調查署署長米勒(Marlon V. Miller)則在聲明中感謝所有相關人員迅速辦案,防止可能的悲劇發生。很遺憾的是,校園暴力威脅在這個國家越來越頻繁。美國的孩童應該要有安全的校園環境,免於暴力威脅恐懼。

德拉瓦郡地區檢察官柯普蘭(Katayoun M. Copeland)也指出,孫安佐擁有超過1千發子彈,無疑是危險人物,隨時準備對同學造成毀滅性傷害,但由於他的同學、學校職員與警方迅速對應處理,沒有人受到傷害。

面對媒體採訪時,孫安佐律師凱勒談到,認罪協議中,聯邦政府允許法官發出司法遣送出境命令(司法遞解令,judicial order of removal),只要孫安佐父母在宣判庭上出示替他買的機票,法官簽署命令後由法警押送至機場,孫安佐便可回台。

不過麥克史溫的上述聲明並未提及此事,只說明孫安佐服完刑期後,將立即並永久從美國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