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熱帶低壓影響,造成南台灣地區,包含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農損慘重,行政院農委會今(25)日公告,從明(26)日起至9月4日止,這些地區將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
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南下勘災說,已請農委會啟動「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與地方政府聯繫、合作,迅速作業並解決問題,儘速提供農民補助,以協助農民啟動下一波耕作。
農委會表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申請條件包含,符合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或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1次為限。
農民申請現金救助應檢附列文件向受災地公所申請,並且需要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存款簿、申請人為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土地所有權證明文件或種稻及轉(契)作、休耕申報書農民收執聯、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租賃契約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或種稻及轉(契)作、休耕申報書農民收執聯,或公產機關同意配合提供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之公函,或行政院核定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之公函等合法使用土地之證明文件、基層公所認有必要時,得指定申請人檢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