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處理陽明與台大校長遴選案雙重標準?對於監委仉桂美、王美玉將請教育部長葉俊榮赴監察院接受質問,教育部今(17)日晚間回應強調,陽明案是完成聘任後才被揭露,與台大狀況不同。

台大校長遴選出現台哥大副董事長蔡明興選獨董管中閔,但陽明大學校長遴選,也出現遴選委員張鴻仁投票給自家獨董郭旭崧。監委今天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日上午確認教育部對於這兩學校校長遴選案之處理是雙重標準,將依監察法規定,請教育部長率相關主管人員赴監察院接受質問。

對此,教育部晚間提供媒體簡短文字回應,解釋陽明大學校長遴選程序中,確有召集人與候選人任同一公司(獨立)董事職務的關係,但卻是在教育部完成聘任

後,才被外界揭露,教育部隨後於5月7日及17日二度函請陽明查明實情。

教育部表示,得知資訊時,陽明大學校長已就任,校長遴選委員會也已解散,台大則是還沒聘任,遴選委員會仍未解散的狀況下,就被揭露利益迴避的問題。目前台大案已進入訴願及司法程序,陽明案有相關法律見解及個案異同的情形,須一併慎重考量,教育部仍在積極研議可能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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