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烏日區昨日傍晚驚傳一名張姓男子玩飛行傘時不慎掛在高8公尺高的電線桿上,警消、台電人員獲報後趕到現場,先由台電人員完成斷電後,由消防人員搭上吊車,最後成功救下男子,所幸男子僅臉部挫傷並無大礙。

民航局標準組長林俊良表示,該起事故初步了解使用者沒有操作證、載具沒有檢驗,民航局將進一步了解再開罰,動力飛行傘屬於超輕型載具,受《民用航空法》管制,必須要符合下列6個要件才算合法,載具必須經過檢驗合格、使用者要有民航局核法的操作證、在合法場地起飛、在合法空域飛行、要有保險、加入活動團體,缺乏其中1項要件可處6萬元罰鍰,最高可罰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