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截至107年6月底止,在台外籍勞工人數為68萬多人,其中逾5萬人有行蹤不明,且自96年以來有逐年呈上升跡象。擔憂恐釀幫派化、組織化,進而形成社會治安隱憂。儘管內政部移民署自101年7月起便結合相關國安單位共同執行「祥安專案」,以加強查處行蹤不明外勞,但從數據判斷顯然效果不彰。對此,監察委員李月德、陳慶財、章仁香、楊美鈴著手對此情況進行調查;經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審查通過,於今(9)日提出糾正案,糾正內政部移民署。

監察委員在調查報告中指出,「對於查獲之在台行蹤不明外勞,得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處以逾期居留之罰鍰,若涉及非法工作之事實者,另得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對該等外勞處以新臺幣3萬至15萬元之罰鍰處分」,鑑於現行實務上未能落實核處或執行,「致弱化相關法規對於不法行為之嚇阻力,勞動部與移民署均應積極研謀改善措施,以強化執法成效」。

監委表示,勞動部雖對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向外勞收取費用項目及金額給以明確規範,但鑑於在台外勞發生行蹤不明現象,「與該等來台外勞於母國經收取高額仲介費用有重大關聯」;監委進一步指出,國外仲介業者疑似有與台灣仲介業者拆帳分享利益的情況,呼籲勞動部主動深入瞭解,並與相關外勞來源國積極研商合理又能減輕外勞經濟負擔的方案。

監委指出,勞動條件差或遭雇主惡意對待也可能是外勞行蹤不明的重要原因,在「家事勞工保障法」完成立法前,監委建議勞動部可以透過加強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對外勞生活照顧服務的訪視作業,以達維護外勞權益之目的,而現行訪視人力及密度明顯不足。

另外,監察委員也肯定勞動部推動辦理機場關懷服務計畫及宣導1955專線,但部分外勞表示1955無法協助解決問題,可能影響外勞對1995專線的信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