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遴選風波餘波盪漾,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昨天再度發出聲明,認定選出管中閔為台大校長的遴選過程無明顯重大瑕疵、適法有據,籲請教育部盡速依法聘任,內政部長葉俊榮則認為,該聲明非常難得,和教育部「重視制度」的態度相互呼應。對此,讓台灣社、台灣北等社團相當不滿,喊話「台大校長遴選 葉俊榮必須依法而行」。

台灣社、台灣北社今天上午召開「台大校長遴選必須依法而行記者會」。台灣社表示,台大校長遴選因為過程中的嚴重法律瑕疵,在已經延宕了200多天、二位教育部長因為要堅持「依法處理」卻因此下台的現在,很遺憾的繼續看到接任的葉俊榮部長語焉不詳的「以制度面解決台大校長遴選爭議」、「看到相互的善意」的發言,讓我們更憂心這一重要職位的人選遴選方式。

台灣社質疑,現任的台大代理校長郭大維及遴選委員會,以「大學自主」煙幕彈矯飾其漠視國家相關法規,違法濫權的事實,教育部以其職權大可直接予以解職,要求重組,不此之為,置國家法令威信於何地?難道在檯面下還有太多不可告人的秘密?

台灣北社社長李川信向教育部呼籲,台大遴選要依法行政,不能用政治性妥協,台大遴委會昨天發的聲明,認選出管中閔為台大校長的遴選過程無明顯重大瑕疵,他批評這是昧著良心說話,管違法兼課、利益迴避等問題相當清楚,「這是違法學術倫理」;台灣社社長張葉森表示,葉俊榮說要有溫度處理此事,非常擔心台大下任部長有損台灣人的尊嚴、希望,要求葉部長依法執行。

台灣北社、永社副社長黃帝穎強調,昨天聲明沒有行政法上的意義,不管利益未揭露或利益未迴避,不會因為發這聲明就有任何改變,教育部的行政判斷是台大違反行政程序,遴選應該要重啟,教育部在先前認定管中閔違法兼任獨董審計委員薪酬委員,這樣的狀態不會因為聲明發生改變,葉俊榮無法在依法行政的原則上派任,也不能因為他說要「有溫度溝通」就退讓,這是對民主法治傷害,不容許教育部踐踏依法行政原則和民主法治價值。

蔡丁貴向執政黨呼籲,他們認為要撤換葉部長,「他自己也跑到中國、沒有依法申報,拿這種部長,去約束別人,成何體統?因此呼籲賴、蔡 馬上撤換葉俊榮,不可能找不到教育部長,怎麼會找來找去,都要找跑到中國的教授呢?」

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蕭曉玲批評,台大校長遴選延宕到200多天,沒看到政府有何作為,依法行政那麼難嗎?有法在那卻都不做,每天講那麼多,昨天的聲明葉俊榮還在那邊說非常難得,真的是哀莫大於心死。

台灣東社(台東)副社長廖秋娥說,民進黨政府最大問題就是拖延,就像年金改革就拖了2年,現在管中閔也拖了200天,法律是最低要求,管當獨董的訊息沒揭露、利益迴避,「這樣還要聽他說什麼話嗎?」她直言,選出管的遴選委員也有問題,遴選委員也該裁撤掉,「怎麼葉俊榮還要和他們談話?」

台大研究生協會會長許瑞福則說,最近的校務會議,完全沒有對話溝通,很多程序也不能好好發言,應該要檢討議事程序,葉部長說有溫度溝通應該是在職權範圍內溝通對話,遴選委員會昨天的聲明,指無法判斷遴選瑕疵、沒有辦法做出結論,結果聲明又說沒有瑕疵,因此這必須打上一個問號,我們希望應該要實質處理爭議,盡快讓校長上任,才能讓學校正式運作,我們呼籲教育部深入調查。

 

台灣社、台灣北社今天上午召開「台大校長遴選必須依法而行記者會」。   圖/聶良恩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