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案交易案日前端出「無中資、無黨政軍」背景的新併購團隊,股東名單卻赫然出現公益信託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所間接持股的公司,成為繼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的公益信託主愛社福基金入主TVBS後,國內第二起「公益信託買媒體」的案例。

相較於間接持股之投資公司欲豪擲80億元取得中嘉近5成股權,公益信託林堉璘基金3年下來總慈善支出僅3.8億元,去年公益款運用更是出現「左口袋捐給右口袋」的情況。公益信託儼然成為宏泰集團控股與對外投資的工具。

最新一期《財訊》雙週刊以「戳破台灣地王接班人公益神話」為題,揭露公益信託亂象及其爭議。根據報導指出,隨著近來財團法人法把關日趨嚴格,國內公益信託申請成立案件,近兩年卻如雨後春筍般暴增,截至去年底總計有236個公益信託,信託資產規模高達1121億元;惟政府主管機關至今仍互踢皮球,缺乏專業監督機制,公益信託恐淪為財團「少公益、真避稅、真投資」的工具。

七月四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討論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中嘉網路公司高達515億元讓售案,新買家──泓策創投董事長郭冠群在接受媒體採訪強調,買方團隊都是本土資金,沒有中資,也沒有黨政軍問題。

《財訊》雙週刊報導指出,但買方公布團隊的主要五大股東,赫然出現持股高達49.76%股權的兩家投資公司──璽兆投資與銓陞投資,正是由公益信託林堉璘基金100%持股子公司──泰賀與朝隆共同合資成立,將一口氣將砸下80億現金,參與中嘉併購案,成為最大股東,引發市場一片譁然。

公益信託林堉璘基金坐擁資產市值約303.07億元,是國內信託資產最大規模的公益信託,一轉身竟成為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的幕後最大實質股東;該行徑與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藉由公益信託主愛社福基金旗下的轉投資公司,入主TVBS的模式十分類似,再度引爆公益信託「以公益之名,行投資之實」的巨大爭議。

《財訊》雙週刊報導指出,成立於2015年的公益信託林堉璘基金,由台灣傳奇地王、宏泰集團創辦人林堉璘一人捐助成立,成立三年來,媒體多次報導並引述親近林堉璘人士的話,表示林堉璘交付信託資產,包括信義計畫區逾萬坪精華區土地,市價逾千億元,強調其作公益的決心,還封上「公益王」美名。

宏泰建設執行常董林鴻南四月二十六日在第二屆堉璘奉獻獎徵件記者會上,以公益信託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執行長身分強調秉持父親──已故宏泰集團創辦人林堉璘作公益的決心,還提及去年12月第一屆奉獻獎由牧師劉民和拿下,獲頒獎金三千萬元。

然而,根據公益信託林堉璘基金最新出爐的一七年度財報,首度揭露信託財產明細,不僅拆穿「豪捐信義區千億市值萬坪土地」的神話,更讓公益信託林堉璘基金牽涉的多層次控股架構曝光。

根據信託財產明細顯示,公益信託林堉璘基金的信託資產中,一七年時的信託資產為303.07億元,不僅連一筆土地都沒有,就連現金也僅1.67億元,逾99%的資產,是信託宏泰集團旗下泰賀、泰發、朝隆與泰翔等四家未上市櫃投資公司股票,並由公益信託持有這四家公司近100%持股。

該公益信託成立三年來,從事公益逾3億元,平均年度慈善支出占總資產比僅千分之三;其中一七年支出5千2百萬餘元作公益,有65%是捐給自家財團法人──財團法人林堉璘宏泰教育基金會,與財團法人紀念林建生文化教育基金會。立委王榮璋就質疑,「此舉恐有假公益、真避稅之嫌。」

政府當初為了鼓勵企業與富人做社會公益,所得稅法和遺產及贈與稅法中均對公益信託給了免稅優惠,在管理上也採低度管理,如今公益信託卻變相成為富人避稅的工具。

尤其,隨著財團法人法修法管制趨嚴,根據審計部統計,公益信託成立數量竟然在近兩年內暴增,去年就增加近30個,總計達到236個;信託資產總額從一五年的908億元,一七年已突破1121億元,成長逾23%。財政部官員估算,享有的免稅金額至少250億元,與公益投入金額比例懸殊。

攤開宏泰集團旗下三家上市公司近年財報交叉比對後,可追溯出公益信託林堉璘公益基金「控股化」的架構。最上頭就是公益信託林堉璘基金,最下方就是宏泰集團三家上市公司,中間則透過多層次交叉持股。

第一層即是公益信託林堉璘基金100%持股的泰賀、泰發、朝隆與泰翔等四家投資公司,其中泰賀投資董事長董大年,以及朝隆投資董事長陳彥玲,也分別出任合資公司璽兆與銓陞投資的董事長,也就是這次準備投資中嘉的投資公司。

第二層則由這四家投資公司,間接掌控的十六家轉投資公司,包括泰建、呈達、泰聯、泰群、豐陽、連茂、閎業、泰盛、富鼎、寶盛、全億、寶座、宏佳、威旺、寶慶與增懋等;泰賀等四家投資公司對這十六家投資公司持股,合計為五成至九成間,其中,包括富鼎、寶座、寶盛、泰盛、宏佳與寶慶等,皆為群益證券前十大股東,而全億、寶座、寶慶與宏佳,又分別是宏盛建設第二大、第九大、第四大與第六大股東。

公益信託林堉璘公益基金的控股架構第三層,則可歸納出主要八家投資公司,分別是漢寶、旺興、民輝、堉群、潤祥、震輝、泰業與全億建設,其中漢寶、潤祥、震輝、泰業與全億建設皆名列宏泰人壽前十大股東,民輝投資則是群益證券的第八大股東,而漢寶與旺興也分別是宏盛建設第三大與第五大股東。

此八家公司的主要股東多為第二層投資公司,顯示公益信託林堉璘公益基金透過多層次控股,緊握兩家上市公司宏盛建設、群益證券與宏泰人壽的權杖。

換句話說,本應是「幫助全省有志學子、推廣教育」的公益信託林堉璘公益基金,不僅成了此四家投資公司的實質擁有者,坐擁逾3百億元市值的資產,更透過二至三層的投資架構,間接掌控宏泰集團兩家上市公司宏盛建設、群益證券以及宏泰人壽股權,儼然成為集團的「控股中心」。

財團法人台灣法學基金會董事長、中正大學法學系教授謝哲勝指出,多層次控股架構,透明度大幅降低,也會讓有心人士有可操控空間。謝哲勝舉例指出,假設今天龐大的信義區土地資產,是由公益信託林堉璘基金所持有信託股票之某一投資公司所擁有,如果投資公司賣掉土地,處分利益是留在這家公司裡,公司可以決定不分配給股東,甚至可能跟特定人交易以高價買荒地,錢就這樣被轉出去了,因此最上層的擁有投資公司股票的公益信託,便無法享有處分利益。

這次出面統籌中嘉案的郭冠群七月初在媒體上所言,「宏泰教育文化基金的費用,是由宏泰林家以近四百億元的資產作價成立,市值超過千億,但土地實際租金收入僅20億元。」郭冠群以此說明投資,投資中嘉是為了讓公益信託有好的收益,才能持續作公益。

然而,若郭冠群所言是事實,租金收入應會反映在公益信託現金資產中,但從公益信託所公告現金資產僅1.67億元,完全不見所謂的「每年20億元租金收入」,成立三年,公益信託的規模也未等比成長。

其關鍵點就在,公益信託的資產是泰群等四家未上市櫃公司股票,郭冠群所言的「20億元租金收入」可能是屬於下面投資公司的收入或資產,但投資公司恐怕未將其收益,回配給最上層的股東公益信託林堉璘基金。

在這個複雜結構下,究竟公益信託林堉璘基金所控股的這些投資公司有何資產?泰賀、朝隆等四家投資公司的股票價值是如何被估算出來?投資決策由誰定案?這些投資有沒有將獲益回配給最上層公益信託等問題,全部不得而知,各主管機關只能確認年度末是否有公益支出,其餘幾乎沒有任何的監督機制。

本刊透過郵件求證林鴻南,投資中嘉是否經由諮詢委員同意等問題,林鴻南僅透過公關回應:「行程較滿、無合適時間受訪。」

(本文獲財訊授權轉載,請參閱最新一期《財訊》NO.560期)

林堉璘宏泰教育基金文化公益基金層層轉投資架構複雜。   圖:財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