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停職中的新竹縣五峰鄉鄉長秋振昌任內收受廠商賄賂,不法收益達新台幣151萬元,今〈25〉日遭監察院通過彈劾

彈劾案文指出,秋振昌於103年12月25日就任五峰鄉第17屆鄉長,其就任鄉長期間,自104年12月起至106年農曆年前,陸續內各項大小工程,利用鄉長綜理各項工程採購招標、履約、驗收程序之職務身分,密集向廠商收受賄賂及接受飲宴招待,並在招標前不當私下接觸廠商商議標案,及竄改工程底價等違法情事,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總計達151萬餘元,最後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10月並褫奪公權6年。

秋振昌於監察院調查詢問時,也坦承以上開違法事實,且表示是因鄉長選舉時投入大量經費,積欠龐大債務,不堪負荷,才收受廠商賄賂。

監委尹祚芊表示,本案除了追究秋振昌個人的違失責任外,亦一併深入調查「五峰鄉公所近年工程採購案件有無偷工減料、驗收不實」、「新竹縣政府對於下級機關工程採購案件之查核機制是否完備」、「現行採購案件如何強化監辦以遏止竄改工程底價」等問題,後續將就調查發現的缺失,督促相關機關確實檢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