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於老家苗栗後龍,興建家族墓園「天水園」,但部分設施涉竊占用國有保安林地,今(10)日苗栗地檢署偵查終結,最後依照違反森林法提起公訴。

趙藤雄創業成功後回鄉整建家族墓園「天水園」,卻遭到檢舉部分土地佔用國有保安林地。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劉偉誠指揮法務部廉政署負責偵辦該案。今天偵查終結,以違反森林法第51條第3項、第1項擅自佔用國有保安林地罪嫌,對趙藤雄提起公訴。

對此,檢方指出,從民國86年起,趙藤雄就擔任財團法人遠雄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利用基金會的名義,向苗栗縣後龍鎮公所認養「後龍鎮水尾子段1048-10地號土地」,未經過管理機關核准獲同意

,分別於民國98年、105年設置趙氏祖先陵墓與金爐等設施,擅佔國有保安林地,經過測量,其佔用面積總計將近100平方公尺。

趙藤雄還於92年、94年、95年春季,設置了其他趙氏祖先的陵墓,也被以同樣的原因遭到檢舉,不過因已超過追訴權時效,為不起訴處分。

此案於苗栗地檢署調查後,去年9月將趙藤雄列為被告偵辦,趙在出庭時曾答辯說,遠雄基金會有「認養事實,且過去部分先人墳墓已經安葬在該處和附近」,因此「為方便家族掃墓,才會再行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