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冠公司涉及販售劣油案經法院判決確定,台灣消保會受理受害消費者求償,經過3年多的訴訟,4048名求償師生,每名可以獲得新台幣3000到9000元不等的受害賠償金,消保費近日將匯出。

強冠劣油案發生在2014年,業者涉及販售劣質豬油,事件曝光後,引發消費者及團膳業者的恐慌,台灣消保會協助受害者提起團訟。

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今天召開記者會宣布團訟結果並指出,強冠以來源不明的劣質油品製成全統香豬油等豬油製品,致學校團膳師生及職工受害。總共受理北到南的高中、國中、國小、幼兒園共22所學校,求償人數4048人。

消保會副秘書長徐邦瀚指出,3年多的官司纏訟,消保會共獲得賠償新台幣2442萬8400元,全數已入消保會帳戶。

消保會指出,原告4048人,於一審訴訟過程中有3811人同意和解,每人獲得和解金6000元;另160人一審判決獲得6000至9000元的賠償金;一審後仍有77人未獲理賠,後來經消保會提出上訴繼續為消費者爭取權益,在能為學校師生爭取實質賠償考量下,最後也獲接受每人有3000元的和解賠償。

消保會理事長楊月雲、行政院消保處消保官、食藥署及高市府消保官今天都出席團訟入帳記者會,肯定台灣消保會的努力,及消費者食安正義得以伸張。

高雄市林園國小有772名學生委託消保會團訟,全數獲得理賠。校長張坤宏受訪表示,消費食安正義得到保護,他感謝消保會協助。

徐邦瀚指出,賠償與和解金會在7月底前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