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年底九合一選舉國民黨為嚴明黨紀,如有黨員於今年選舉期間申請或聲明退黨,一旦有參選的意圖或是其他行為者,將會面臨開除、撤銷黨籍,這項提案明日由考核紀律委員會送往中常會通過。

考紀會提案訂定「107年地方公職選舉期間黨員退黨規定作業」草案,對於在選舉期間,有黨員申請或聲明退黨時,將清查幾項行為,包含:加入其他政黨;退黨參加這次地方公職選舉的意圖或行為;無故為其他政黨候選人公開宣傳、助選、站台、推薦等行為;其他有損黨的聲譽等行為。一旦清查發現有上述行為,黨紀將開鍘,予以撤銷黨籍或開除黨籍處分。

對於黨員提出退黨申請,黨部受理後,將待選舉投票結束後,經查證無上述行為,才會註銷黨籍。由於後年即將改選下屆立委,明年展開立委提名作業,根據國民黨黨員違反黨紀處分規程規定,黨員受撤銷黨籍處分,申請恢復黨籍年限為3年;開除黨籍處分者、申請恢復黨籍為6年。

根據國民黨內人士分析表示,為免有人聲明或申請退黨後,明年又藉機恢復黨籍,爭取立委提名,考紀會特別訂定上述規範,以嚴明黨紀。

今年將舉行的九合一選舉包括直轄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村里長、直轄市原住民區長及區民代表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