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宿舍案爭議延燒,教育部次長林騰蛟今(2)天上午答覆藍委柯志恩質詢時說,若北市府認定住二特可作學生宿舍使用,大群館就可認列為教育設施,柯聞言後驚呼「解套了」。林騰蛟會後受訪時表示,關於大群館是否屬於文化大學宿舍,以及屬於台北市土管條例規定的教育設施,「應由台北市政府認定」。

針對文大宿舍案,最終確定交由北市府都發局認定,原預定今天公布結果,但稍早都發局表示恐難於今天產生結論。教育部次長林騰蛟上午出席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備詢,朝野立委上午特別關切大群館的使用是否合法?又該由誰來認定?

林騰蛟上午答覆國民黨立委柯志恩時說,若北市府對於住二特可以做為學生宿舍使用,依照教育相關規定,學生宿舍可以認列為教育設施。此時柯志恩驚呼「解套了」,會後受訪時說,既然大群館通過教育部對學生宿舍的認定,「百分百確定大群館就是屬於教育設施,宿舍可以當作教育設施」。

不過,輪到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質詢時,他則特別強調,依據「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理條例」規定,集合住宅不可作為寄宿住宅使用,不管是不是教育設施,都不能當作寄宿住宅,至於寄宿住宅是否是教育設施,則是另一回事。

對此,林騰蛟會後受訪時表示,根據教育相關法規,並「沒有所謂教育設施的文字定義」。原則上,只要是學校使用的設施,教育部都可稱作為教育設施,如果認定是合格的學生宿舍,當然可認定教育設施。 

林騰蛟指出,根據台北市土管條例第七條規定,所指的教育設施符合住二特的使用分區部分,因為大群館屬於文化大學宿舍。他接著說,至於是否屬於台北市土管條例所稱的教育設施,以及是否作為學生宿舍,基本上「由台北市政府認定」,若認定是學生宿舍,那就是教育設施。

記者追問因此不是教育部認定就可以解套,林騰蛟說「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