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高風險的美容醫學手術要小心,看清楚醫師有無相關證明才安全!衛福部醫事司指出,未來削骨、中臉部拉皮、抽取量五千毫升以上之抽脂及腹部整形等,需要進行「全身麻醉」而且風險性較高之美容醫學手術,醫師必須要具備部定專科醫師資格,還要接受過相關訓練並領有證明,經過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後才能執行,以後要做醫美手術前記得看清楚,別找上非法執業者增加健康風險!

衛生福利部於107年6月8日預告「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修正草案」(以下稱特管辦法),對於風險性高之特定美容醫學手術,規範執行手術醫師資格,並要求99床以下之醫院或診所執行上述特定美容醫學手術,應訂定「緊急後送轉診計畫」,以確保病患權益。

衛福部表示,經過醫師公會全聯會及美容醫學相關之專科醫學會等團體討論後,修正特管辦法,將削骨、中臉部拉皮、抽取量五千毫升以上之抽脂及腹部整形等,需要進行全身麻醉且風險性較高之美容醫學手術,納入特管辦法予以管理,以維護醫療品質與病人安全。未來,醫院或診所在執行「風險性較高之美容醫學手術」時,施術醫師須具備「部定專科醫師資格」,並接受過相關訓練領有證明,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登記後,才能施行。而且不得為未滿18歲之青少年實施非醫療目的之美容醫學手術。

此外,依據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規定,醫院之急性一般病床、精神急性一般病床合計達一百床以上,或總病床數達一百五十床以上者,應設急診室。考量施行美容醫學手術之醫療機構,可能因其規模(如診所),並無急診室之設置,為確保病患發生緊急狀況時,能得到適當之緊急處置,因此,規定施行本辦法所定之特定美容醫學手術項目之99床以下醫院及診所,應訂有緊急後送轉診計畫。另外,本次修正草案,亦規範施行美容醫學手術時,應有另一位醫師同時在場執行麻醉業務,以確保手術過程中,如因麻醉或其他突發情形,可有另一位醫師協助緊急處置。

衛福部強調,基於國人對於美容醫學手術之需求,並營造良好之醫療環境,爰修正特管辦法,針對高風險之美容醫學手術項目強化管理措施,並呼籲,在接受美容醫學手術前,應多方收集資料審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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