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逃逸外勞竟有6千餘人!面對如此龐大數量的不明外勞,桃園市專勤隊對員隊員竟只有51人,且容留或媒介非法打工者也未依法裁罰,檢舉人未移送核發獎勵金。以上諸多違失,監察院今 (8) 日糾正對內政部、移民署、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及警察局。

監委高鳳仙表示,威均公司工地經查獲多次有行蹤不明外勞非法打工,經專勤隊將涉嫌違反就業服務法者移送桃園市政府後,勞動局卻未對於容留非法打工的東殿公司及現場工務經理依法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也未對於游姓工人查明是否有媒介非法打工的事實併科處10萬元以50萬元以下罰鍰,即有違失。

高鳳仙也指出,黃姓民眾向桃園市警察局中壢分局檢舉非法打工共4次且均因而查獲,除經勞動部核給1次5000元獎勵金外,移民署桃園市專勤隊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中壢分局均未依法將3次申請案移請勞動部核發獎勵金,其中1次遲至本院約詢後始移送而經送勞動部核發獎勵金1萬元,另2次迄今未核發獎勵金,並非正當。

此外,根據資料,自101年至106年我國外勞共67萬6142人,行蹤不明外勞高達5萬2317人,且有逐年增加情形。高鳳仙指出,桃園市行蹤不明外勞6228人,但其專勤隊現有員額僅51人。內政部迄未針對外勞及行蹤不明外勞人數逐年增加問題提出有效對策,亦未重視移民署專勤隊人力配置失衡問題,致行蹤不明外籍勞工問題嚴重,核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