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國道員警值勤因公殉職,前天桃園平鎮區敬鵬工廠大火也釀成5名消防人員殉職,警消權益議題受到矚目。有立委認為警消年金改革應比照軍改脫鉤處理,對此,銓敘部周弘憲今(30)日表示,年改會當時只針對軍人的年改部分,決議獨立處理,並未納入警消人員,不過若警消部分有共識的話,未來可以特別處理。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會中邀請銓敘部長周弘憲列席。

國民黨立委吳志揚質詢時詢問,警消人員年改條件是否要特別考量?周弘憲答詢時表示,社會各界確實認為警消人員與公務人員的危險程度不太一樣。

吳志揚追加質疑,那原定七月一日實施公教年改,是否給予警消不一樣的條件?周弘憲指出,因為過去年改會委員只針對軍人的部分,大家有共識要獨立處理,對於警消部分,當時沒有這樣做。

吳志揚再問,現在有沒有可能?周弘憲直言,警消部分月退休金起支年齡55歲,其實比一般公務人員65歲降了10歲,根據警察人員人事管理條例,對於警消的撫卹也有特別優惠規定,「這部分若社會有共識,未來可以就這部分特別處理」。

此外,由於軍人年改方案還未通過,有多名立委提案擬將公教年改施行日期,由今年7月1日修正為「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以期軍公教年金改革同步施行。

對此,周弘憲說,基於一致性原則,軍公教人員年金改革應同步施行,但由於目前軍職人員年金改革法案尚待立院審議,施行日期也尚未定案,因此,有關立委的相關提案,銓敘部原則上尊重,也尊重立院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