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5家分行前陣子透過「大陸台生專項計畫」招收台灣的應屆畢業生入行,吸引不少台生的目光。不過,由於中國銀行為官股占多數的企業,讓部分立委認為這是「統戰」的手段,而產生諸多疑慮。

中國銀行首度招手,在上海、江蘇、福建、深圳跟蘇州聘請少數的台灣應屆畢業生。對此,陸委會今 (3) 日表示,中銀為中國國務院所屬的事業單位,官股佔有其64%以上的股份,因此中銀應屬兩岸條例第33條中所禁止的「黨政軍機構」。然而,陸委會也表示,國人是否違法,仍須視其職務是否涉及危害國家安全及利益而定,若只是擔任「基層行員」,處理一般性事務,不涉及妨害國家安全、利益,就不違反條例。反之,若擔任「黨務工作人員」等職務,則認定有為兩岸條例第33條規定。

國人至中國工作,若不涉及違法,則為人民工作及就業選擇的權利範圍,但陸委會也提醒國人應記得遵守相關規定,避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