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重大刑事案將無所遁逃!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7)日晚上指出,行政院會明日將通過刑法修正草案,修法重點為將涉及死刑或無期徒刑的重大犯罪,取消30年追訴期,如劉邦友血案、彭婉如命案等重大案件。

徐國勇指出,行政院會預定明天將通過「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將修正第80條第1項,取消重大犯罪的追訴期,未來修法通過後,只要凶手在有生之年被抓到,都要接受法律制裁。院會通過後,將函請司法院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目前刑法第80條第1項規定,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有30年追訴期,30年內沒有起訴的話,追訴權將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