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大校長遴選爭議,台大退休教授賀德芬、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提出呼籲,教育部必須作適法性的監督,台大必須充許校務會議作充分討論;教育部進行監督並不是政治黑手,這是教育部的職責。賀德芬進一步表示,必須要讓管中閔清清白白就任台大校長,然後很順利的推展校務;面對台大校長爭議,她認為現在不是上街頭數人頭的時候,而是回到事實論事,是講道理的時候。他(管中閔)本身就有違法的嫌疑,教育部不是黑手,教育部如果不去處理這件,就是違憲、違法。

台大校長遴選爭議,已鬧得沸沸揚揚,公視「有話好說」昨(21)日晚間邀請了發起台大師生給蔡英文總統拜年的台大動物系教授周崇熙、台大退休教授賀德芬和高教工會林柏儀上節目評論。

曾是「大學法」修法之一、台大第一屆校長遴選委員的賀德芬公開指出,對於台大教授為了管中閔案上街頭批評,現在不是數人頭比人多的時候,而是回到事實論事,講道理的時候,對於「為了校長人事案」上街頭;她說:「這不是我那個年代做的事」。她認為,管中閔爭議, 若有違法的嫌疑就要調查清楚,如果社會的疑慮無法減經,其實管院士上任會很痛苦。

而對於教育部人事單位的監督已被外界解讀為「卡管」,賀德芬與林柏儀都認為這是教育部應該作的「監督」,如果教育部不作為、不監督,賀德表示,會向監察院檢舉教育部失職。

賀德芬表示,台大校長遴選結果出爐後,大家都沒有話講,也沒有去反對他(意指:管中閔),更不曉得背後有糾葛;對於台大動物系教授周崇熙強調,台大師生上街頭是訴求台大校長遴選是展現大學自治。賀德芬反駁,當年修大學法時,大家為什麼談台大自治?那是因為大家有自律的能力,起碼有自己的道德標準,但是如果連起碼的道德標準都要打折扣、打破它,就要依法行政,透過法律來規範;但是「當初誰會想到蔡明興與管中閔是台灣大副董與獨董關係?這種關係不是師生關係,它甚至將來可能影響台大,甚至影響高等教育的發展,茲事體大。」

賀德芬表示,台大校長爭議,看到的事實是:「他(管中閔)沒有誠實申報」,賀德芬說,「我是第一屆遴委,台大第一屆遴選校長是我辦的,候選人怎麼可能都不知道,沒看過推荐表?這是欺騙人的說法,他(管中閔)當然是有人推荐,推荐人是週遭的親朋好友或者學術同僚,然後他的資訊若不是他提供的人家怎麼去推?說不知道沒有填寫,根本是藉詞,作為大學教授、台大最高學府領導人,你的道德標準到底在哪裡?難道每一件事情都要由法律來訂定嗎?我們以後要為一個校長每天去立法嗎?」

「這是法律的墮落,他(管中閔)本身就有違法的嫌疑,教育部不是黑手,教育部如果不去處理這件,就是違憲、違法,我們可以去監察院控告教育部沒有盡到監督的本份,教育部不是黑手,這是教育的職責」賀德芬說。

而「有話好話」主持人提出目前已有很多大學與企業進行產學合作,學術表現優異的學者與企業頻繁交流,這難道也不行嗎?賀德芬認為,一般性的捐贈大樓、立個碑都是合情合理,但是台大校長遴選出現的爭議是非常嚴重的,台大校長是何等地位;過去台大校長都是要國家最高當局點首的,我們很努力爭取大學自治,我們努力爭來來的自治,不是違法也叫自治,這包括我們人事都要違法去包庇?去包庇自己的學校作違法的事情嗎?」「已經作台灣大哥大獨董,去年10月2日台大同意文才發出去,這中間的100天,管不要說明嗎?他不是無關緊要的董事,管還作評議委員、還作薪資審議委員,台灣大又向台大申請了另外兩個職務,可是台大直到10月2日,台大校長登記的最後一天才發出公文,這都不作解釋?不作調查嗎?」

高教工會林柏儀則就論文抄襲一事表示,已發表沒有引述再重新發已違反學術倫理;而師徒共同研究由研究生寫完的碩博士論文,教授沒有引述、沒有將學生列為共同作者,把它視為自己的,不論是分段或全文發表,這都是違反學術倫理的。林柏儀進一步指出,圖表若有雷同,但到底是誰作的?為何作的人沒有被掛上「參與作者」?管中閔教授雖不是主筆,但他也被掛在論文裡面,作為作者之一,他必須了解嘛!這都要進入學術倫理調查的機制。

賀德芬說:我們質疑遴委會回應太離譜了,起碼應該還給管中閔教授一個清白嘛!教育耳要台大回答,但是台大一直沒有回答到重點,所有大家的疑慮,台大沒有一點點解釋,遴委員就拿著學倫會說法回答或都不回答 ,這樣的回答太不專業,遴委會無能失職,是遴委員不應該的地方;台大怎麼會有這樣的學術倫理委員會呢?台大不應該再這樣包庇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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