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在礦業法修正前夕,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今天第326次會議,通過向陽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在台東縣海端鄉利稻村當地再開發11.956公頃案,無需進行第二階段環評,通過環評大會審查。

向陽礦業從1975年起就在台東縣海端鄉利稻村開礦,原本開採面積不到1公頃,此次規劃要在當地再開發礦業用地11.956公頃,採用露天開採方式分區開採雲母礦,該地是絹雲母的產地且位在山坡上,依照《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需要辦理環評。

今天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326次會議審查「向陽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為所領臺濟採字第5138號礦區申請核定暨變更核定礦業用地環境影響說明書」。其實在去年7月,小組召開會議時曾做出補正後再審的決議,經業者補件後,才峰迴路轉,獲得環評許可。

此次環評歷時將近一年,專案小組決議,經綜合考量環評委員、專家學者、各方意見及開發單位的答覆,就本案生活環境、自然環境、社會環境及經濟、文化、生態等可能影響的程度及範圍,經專業判斷,認定已無環境影響評估法第8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9條第1項第2款所列各目情形之虞,「無需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環評委遠名單由劉希平(召集人)、李錫堤、李堅明、李公哲、高志明、馬小康、吳義林、劉小如、李克聰、王价巨、劉益昌、王文誠、張學文(前召集人)等專家學者 組成專案小組審查。

專案小組所評估的無虞內容也包含,對於開發範圍區位在「修正全國區域計畫」、「關山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內,另外此案半徑10公里範圍內相關計畫,包含「台東縣海端鄉新武呂溪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台東縣海端鄉新武呂溪魚類保護區」等,經檢核評估本案,與周圍相關計畫無顯著不利衝突且不相容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