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準校長管中閔在台大校長遴選過程,未揭露擔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職務,引發軒然大波;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作成強硬主決議:要求「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釐清疑義,否則不得進行後續聘任作業」。教育部人事處長陳焜元則表示,除了立法院外,監察院也提出類似要求,教育部將把公文轉給台大,並要求台大遴選委員會以適當的方式,作出被大家接受的回應;這個問題台大必須自己解決,希望台大盡快回應,教育部並不希望作業受到延宕。至於,管中閔能否如期在2月1日就任台大校長一職?教育部不作正面答覆,強調:「這是台大要盡快自己解決的」。

台大遴選委員會委員、台灣大哥大董事會副董事長蔡明興與台大準校長、台灣大獨立董事管中閔,因為在校長遴選前未公開揭露利害關係,導致台大校長遴選的公平性遭受到公開質疑,這場風波,甚至在台大遴選委員會發新聞稿後,引發更多批評,而台大遴選委員會在新聞中表示:「台大校長遴選過程中皆採無記名投票,任何一位委員的投票意向皆屬臆測…,根據遴選委員會認定,管中閔擔任台灣大獨立董事,與擔任台大副董的遴選委員蔡明興,並未違反利益迴避條款。」連日來,有部分台大校務會議代表、台大教授紛紛在媒體投書指陳台大校長遴選公平性受質疑。

據了解,台大校長遴選爭議已變成各派人馬的角力;今(24)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作成主決議:要求「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釐清疑義,否則不得進行後續聘任作業。」

教育部教育部人事處長陳焜元指出,針對大學校長遴選候選人資訊揭露部分,大學校長遴選辦法中,對於遴選委員和候選人之間的關係都有明確規範,一是:遴選人與候選人不能是論文指導關係,二是:不能有親屬關係。其他部分,遴選委員主動出來「表示」不適合擔任遴選委員,可能會影響遴選結果或造成遴選偏頗,可以「自請」解除職務。例如:遴選人與候選人在業務上有很密切關係、有關連性,遴選人覺得不適合;並自己判斷可能在遴選過程中,會有一些影響,會影響到遴選結果的偏頗,可以自請解除職務。

陳焜元表示,之前,教育部已行文台大,並請台大作釐清;台大校長遴選會已作回覆,並認為沒有利益迴避問題;22日監察院又行文對台大校長遴選表達關切,監察院所關心的問題跟多數媒體所關心的內容差不多,教育部將在今天轉達監察院的關切並希望台大盡快用適當的方式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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