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宕已久的《公民投票法》預計在今天下午完成三讀。對於時代力量黨團希望將國號、領土變更納入公投項目,否則這部《公投法》就不完整。對此,民進黨團幹事長劉櫂豪表示,公投法只規定進行程序事項,至於公投事項應該遵照個別法律規定,變更領土、制定新憲法、修憲複決案等,應該回歸憲法進行。

《公投法》今早在立法院三讀闖關,針對連署門檻中朝野黨團仍有不同主張。劉櫂豪表示,親民黨認為1.5%過低,怕失去代表性,但民進黨認為公投法是要讓人民更方便行使權力,所以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無黨籍參選人只要獲得1.5%公民連署就具備資格,所以在《公投法》中主張1.5%作為連署門檻,「還是有一定設限,大概28萬人數,也有一定代表性。」

面對時力黨團指出,國旗、領土、國號變更沒納入公投項目,就不是給人民完整的公投權。對此,劉櫂豪表示,《公投法》是一部程序法,在規定進行程序事項,至於人民主張公投事項,應該遵照個別法律規定,在野黨提的變更領土、制定新憲法、修憲複決案等等,在憲法裡都有相關修憲規定,「應該回歸憲法去進行公民權利,才不會讓公投法跟憲法混淆。」

至於國民黨致力將不在籍投票放入《公投法》中,劉櫂豪表示,會有全國一制性問題,特別是公投若跟總統、立委等地方選舉一併舉行時,不在籍投票在程序方面牽涉許多問題,民進黨團同意不在籍投票,因此將提出《公投法》第24條之1的修正動議:「主管機關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得以不在籍投票為之,其實行方式另以法律定之」,考慮相關施行要在《選罷法》中設立專章,或另定一部法律,規範全國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