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桃園地區埤塘傳出吳郭魚湖泊病毒疫情,經監察委員仉桂美調查,監察院財政與經濟委員會於今 (8)日通過提案,針對農委會長期漠視埤塘違法養殖提出糾正案。

監委表示,桃園埤塘肩負重要灌溉及生態功能,無論在「水利法」及「臺灣省桃園農田水利會蓄水池、圳魚介捕採管理要點」中均有明定不得養殖水產物或人為放殖任何魚介、家禽。

但經監委調查發現,埤塘承購戶使用專業養殖設備,且桃園地區放任埤塘養殖水產物之行為達20年,而又規避漁業法。歷次函詢農委會,農委會一律答復「各埤池內之魚介應屬天然魚介,並無開始放養時間」,關於責任歸屬,農委會竟又表示「此實屬農田水利會自治事項之一環,故應由農田水利會依相關規定辦理」,顯見農委會違規養殖,且推諉塞責。

監委說明,農委會身為農田水利會及漁業之中央主管機關,且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及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規定,農委會對於農田水利會業務負有監督與輔導之責,農田水利會有違反法令或怠忽任務時,農委會應予制止,監察院對於農委會怠於職守行為提出糾正案。

埤塘養殖違反「水利法」規範部分,主管機關水利署未能確實督促農田水利會辦理灌溉事業設施範圍之劃定並加以落實,也有待檢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