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史上最大工殤事件的RCA(美國無線電公司)案,高法院經過2年審理,今 (27) 日宣判RCA等4家公司,高等法院經兩年審理,今宣判RCA等四家公司須連帶賠486人,金額增加到7億1840萬元。判賠金額與求償金額27億,相去甚遠,足足少了20億,桃園市鄭文燦表示,後續如要上訴,相關需求及費用,市府會全力協助,在司法判決未確定、受害勞工權益未有保障前,市府堅決不同意RCA土地的任何變更案。

RCA工殤求償律師團團長林永頌表示,RCA等公司昧著良心提出時效抗辯,還找外國學者等抗辯,但法官沒有被蒙蔽,雖然判賠金額不多,法官仍作出合理判決,證明台灣的司法已有相當進步,希望被告公司能拿出良心,面對要負的賠償責任。

RCA桃園廠所在地的桃園市政府發表二點立場:

一、二審判決結果是遲來的正義,不過判決賠償金額遠不及受害勞工求償金額,是否要再上訴,市府會充分尊重受害勞工的意願;而後續如要上訴,相關需求及費用,市府會全力協助。

二、在司法判決未確定、受害勞工權益未有保障前,市府堅決不同意RCA土地的任何變更案。

美國家電大品牌公司RCA,1969年在台灣桃園、新竹和宜蘭設廠,生產電視機等家電產品,被指違法傾倒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有機溶劑的致癌物,污染土壤和水源,造成為數不少的員工罹癌、生病,逾216人亡,一審求償27億,判RCA和控股公司百慕達湯姆笙、法商湯姆笙等連帶賠償445人共5.6億,官司打了兩年多,至今無人獲得補償,今天二審宣判RCA等四家公司,須連帶賠486人,金額增加到7億1840萬元。

美國無線電公司(RCA)1969至1992年在台灣桃園、新竹和宜蘭設廠,主要產品是電視機的電腦選擇器等產品,被踢爆使用有毒的三氯乙烯等溶劑,員工指控RCA,不僅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更造成上千員工罹癌、生病,至少超過216人亡。這起工殤判賠人數與金額,雖是創下台灣工殤史上最重大訴訟及求償金額最高的紀錄。

RCA受害的勞工在二審法院前發表聲明,表達多年來經歷的痛苦。   圖 : 工傷協會及RCA員工關懷協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