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日前媒體報導外界反映勞檢員專業素質低落、態度不佳,以及勞檢員加班費不足、勞檢人力未能到位等情事,勞動部職安署回應表示,勞動條件檢查員多具勞工、社會、法律相關研究所以上學歷,並受有相關講習訓練,惟因實務經驗及技巧仍需時間歷練累積,致外界質疑部分檢查員專業知能不足。

對此,職安署已訂定檢查標準規範,加強辦理在職實務訓練,並每月召開檢查工作會報,透過案例研析、法令疑義說明及檢查技巧經驗交流,提升檢查專業素養,同時亦導正檢查員執法態度,優化服務品質。

另外,職安署並設置勞檢反映專線:02-8978-8117,事業單位如遇有勞檢員態度不佳或質疑勞檢過程等情事,可即時向該署反映,將有專人立即處理。

職安署也指出,依據行政院訂頒之「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規定,機關如因業務特性或為因應季節性、週期性工作等情況,得依程序申請專案加班,每人每月以70小時為上限,如仍不足以因應業務實際需要時,亦得超過70小時,應無報載每月加班費僅可報支20小時之限制,該署將進一步與各地方主管機關溝通瞭解。

職安署說,行政院於今年核增177名安全衛生檢查人力後,全國勞動檢查人力已達至1,000人,惟因檢查人員之進用尚需經由招募及聘用等程序,目前各勞動檢查機構亦正陸續辦理進用及職前訓練相關事宜,並無延至108年才能到位情事。

關於勞檢員績效指標部分,職安署說,今年起已檢討調整勞動條件監督檢查作為,除檢查量次外,對於辦理宣導、輔導等工作量,均已列入年度績效計算,並未強制要求每名勞檢員每年須完成200場次檢查。此外,有關依據實際在職人力計算目標檢查次量部分,職安署亦刻正與各地方主管機關研議中。

職安署表示,勞檢員的職責在於維護勞雇雙方之權益,當前外界對於勞動檢查有著高度期待與要求,相關批評指教均會虛心檢討,未來將持續精進檢查品質,並希望外界能體諒勞檢員工作的辛勞及面對勞雇雙方的雙重壓力,多給予支持,共同為建立良好的勞動環境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