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國軍基層軍官人力不足,立法院今(19)日外交國防委員會初審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草案」,將現行尉校級軍官服役年限延長2年,因此年限將變成少尉、中尉延長至12年、上尉17年、少校22年、中校26年、上校30年。

根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現行條文,少、中尉服役年限為10年、上尉15年、少校20年、中校24年、上校28年若年限一到而未晉升,就必須退役。

國防部書面報告指出,適度延長校、尉級人員的服役最大年限,有利於國防專業人力,繼續貢獻所長,且不致產生人力壅塞問題,建議延長尉、校級軍官服現役最大年限2年。

對此,國防部資源規劃司司長陳正棋報告時表示,考量上尉軍官延長服役到20年,會造成晉升停滯和人事經管阻塞,因此建議尉官部分採用民進黨立委羅致政的提案;校官部分,建議採用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和國民黨立委呂玉玲的提案。

經朝野立委協商後,決定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草案」初審,尉官部分採用羅智政版本,少尉、中尉延長至12年、上尉17年;校官部分則採用王定宇和呂玉玲版本,將少校、中校和上校,服役年限延長到22、26和30年。

另外,為了照顧無法晉升校級的尉級軍官,讓他們有機會領終身俸,委員會通過附帶決議,在符合陸海空軍軍士官服役條例規定前提下,爰提議全軍開放延役申請1至3年,以達成去蕪存菁、優秀尉級軍官服役達20年支領退休給與及栽培軍事人才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