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勤公司販賣過期冷凍肉,台中市政府先前重罰1200萬元, 但業者不服並依法提出訴願,訴願會決定訴願理由不成立, 但請衛生局對裁罰金額另為適法之處分, 市府維護食安的決心未曾改變,再裁罰力勤1,032萬元, 並將力勤負責人旗下公司皆列入定期加強稽查對象。
市議會今 (19) 日召開第6次定期會議定期會, 由衛生局長呂宗學進行「力勤過期肉品案訴願後續處理」 情形專案報告,市議員楊正中、劉淑蘭、顏莉敏、段緯宇、 張雅旻及賴義鍠等人均關心力勤案。
呂宗學表示,今年4月衛生局獲知「力勤農產有限公司」 疑販售過期食品,當天立即展開稽查,陸續查獲遭割除標籤效期的「 冷凍豬腸」及逾期的「冷凍雞腿」與現場無法釐清產品效期的「 冷凍去骨豬肉」等3項問題產品,共計封存1萬5608.4公斤。
經比對相關資料,確認逾期產品為「冷凍雞腿」及「冷凍豬腸」, 並約談業者提出說明,確認販售逾期產品違規事證明確, 對力勤農產有限公司裁處1,200萬罰鍰; 然而力勤公司不服向市府提出訴願, 衛生局參酌市府訴願委員會建議,改以 5 個違規品項、8 個行為數,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44 條第 1 項裁罰標準予以適法重懲 1,032 萬元。
市長林佳龍強調,這三年來, 市府主動稽查食安的次數比過去多很多,並資料提供檢調偵辦; 力勤案是目前國內裁罰最重的案子,市府依法行政重罰業者, 也對檢舉人發放獎金,後續法律程序要走完, 市府也做了最後的裁決, 對於中央與地方行政職權的分工有不足之處, 將建請中央共同來改善。
針對議員質疑市府未於第一時間稽查力勤,衛生局說明, 檢舉人當時是向衛福部檢舉,一開始並未向市府提出, 衞生局主動跟進追查,而後檢舉人補向市府檢舉, 市府並發放檢舉獎金,且對力勤開出千萬元罰單,嚴懲不肖廠商。
市議會今 (19) 日召開第6次定期會議定期會,
呂宗學表示,今年4月衛生局獲知「力勤農產有限公司」
經比對相關資料,確認逾期產品為「冷凍雞腿」及「冷凍豬腸」,
市長林佳龍強調,這三年來,
針對議員質疑市府未於第一時間稽查力勤,衛生局說明,
至於食安處成立的時程,人事處表示, 市府今年四月於市政會議通過「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組織規程」, 經過市議會同意後考試院針對職級及員額等所有人事物進行審查, 考試院並8月31日同意備查,並將生效日期改為明年1月1日, 食安處將於明年1月1日成立,相關規劃均已展開,食安處成立後, 將與大學學校檢驗室或人力合作,加強推動食安網。
林佳龍表示,食安是跨單位、跨中央與地方的重要業務, 因此整合相當重要,市府在設立食安處後不僅進行府內整合, 也要與外部配合; 市府推出食安139政策與中央食安五環政策結合, 台中市也一向是中央表揚的食安模範城市,市府將積極稽查, 捍衛食品安全。
議員張雅旻肯定台中市政府依法行政,用心查緝力勤, 並查出該公司負責人梁俊仁同時擔任力勤、兆基、 兆烽等企業的負責人,且過去也曾成立兆強行公司; 衛生局並對梁俊仁旗下公司加強稽查, 她肯定衛生局用心查緝不法廠商,鼓勵未來透過跨局處平台的整合, 在清查後持續列管。
林佳龍表示,食安是跨單位、跨中央與地方的重要業務,
議員張雅旻肯定台中市政府依法行政,用心查緝力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