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物管理署接獲民眾檢舉,服用高雄市「清○國術館」藥物後身體不適,協同相關單位查獲該國術館的藥物含有違法藥品,已依法究辦;食藥署提醒消費者,勿在網站、菜市場、夜市、國術館或民宅等聽信不當訊息及自行購買標示不清、來路不明的藥品,以免破財傷身。

食品藥物管理署接獲民眾檢舉,服用高雄市「清○國術館」開立不明藥物後身體不適,警政署保警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協助偵察,會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至「清○國術館」查察,當場查獲並扣押來路不明之膠囊7000顆,經衛生局檢驗含有「Betamethasone(類固醇)」、「Furosemide(利尿劑)」、「Oxethazaine(胃藥)」及「Piroxicam(止痛抗發炎)」等西藥成分,後續由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食藥署表示,查獲的藥品檢出西藥成分,且未取得藥品許可證,已涉屬藥事法第20條規定之偽藥或第22條禁藥;查獲之偽藥或禁藥,依同法第79條沒入銷毀之;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偽藥或禁藥者,依第83條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