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車暨智慧交通發展論壇」將於明 (27) 日舉行,立委許毓仁今 (26) 日表示,本會期將提出無人車法案,為無人車無法開上市區道路進行實測的困境來解套。他強調,或許人工智慧的發展尚未完全成熟,但是不開放就不會進步,法案會包含開放、規範、責任、產業這四個面向,兼顧科技創新與公共責任。

無人車的概念或是自動駕駛技術在美國與中國的燒錢競賽後更加被關注,台灣雖然有技術與人才,但是卻遲遲無法成為市場要角,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交通法規的限制。許毓仁指出,台灣現行法令對於無人車的發展會形成三大束縛:法規不承認、責任不明確、部會不同步。

1.法規不承認自動駕駛車輛,因此不具有領牌資格,也就不能實際上路,當然就不可能累積道路測試資料,導致自駕技術(準確性與安全性)無法突破。

2.市面上的金融保險產品對於無人車是否有適用空間?交通法規對於自動駕駛車輛的肇事責任能否釐清?

3.部會不同步(交通部只管車輛與道路;科技部與經濟部只管技術與產業;教育部與勞動部只管人才培育與就業)

    因此,許毓仁提出無人車立法,草案重點有四項:

1.設定主管機關,中央與地方政府各司其職。

2.承認自動駕駛車輛的法律地位,採用申請許可制開放無人車能夠開上一般道路進行實測。

3.授權主管機關擬定測試辦法,包含申請資格、車輛規格與審驗標準、測試的安全機制、保險與賠償責任、測試資料之保存與共享、事故原因調查等。

4.對社會公開發展進度報告與建立跨部會合作機制,共同規劃投資產業、人才培育、國際合作事誼。許

許毓仁呼籲現在應該是立法帶動創新的時候,當美國、英國、新加坡、日本、法國都已經有相關的政策標準或法令研修,台灣沒有時間再等待,他期待行政院能夠盡快提出院版草案,大家一起來討論,加速立法時程,為台灣找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