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報載「離岸風電 喪權辱國」投書內容所提「花30億就可採購在夏日供電功能大於6000億離岸風機的燃氣機組」、「離岸風電每年進貢外國660億元,20年超過1兆3000億元」等言論,經濟部今 (6) 日發布澄清稿強調,推動再生能源是考量整體能源政策,非僅侷限於成本效益進行評估;另外,離岸風電是綠能發電,有益於提升環境生活品質。

經濟部指出,再生能源是綜整考量環境、生態、經濟、國安等整體能源政策組合規劃,且離岸電在秋冬季節可替代大量火力發電,有效減緩中部地區秋冬空氣污染及PM2.5所造成的危害,並且可以至少創造國內新臺幣5,400億元投資額及帶動國內產業 (製造業及金融服務業) 轉型,兼顧多重效益。

為達成「非核家園」願景,政府規劃2025年再生能源占比20 %,經濟部說,他們規劃以太陽光電及離岸風電作為主力,並積極研擬各項推動機制。其中離岸風力採取「先示範、次潛力、後區塊」的3階段策略。

至於再生能源躉購費率的制定,經濟部也說明,是由他們邀集相關領域專家組成審定會,評估各項成本及售電量等相關參數後,訂定合理費率。考量離岸風電尚處於初期投入階段,相關產業及基礎設施正在逐步推動,初期開發成本與風險難免高於國際上其他離岸風電成熟國家。

經濟部表示,全球正處在綠能轉型的關鍵時代,綠色低碳能源發展將是驅動經濟發展的新引擎。經濟部推動的「風力發電4年推動計畫」,將以「短期達標、中長期治本」的策略,營造風電發展環境,預計將可在109年達成陸域累計設置量814 MW、離岸累計設置量520 MW,合計共1,334 MW裝置容量,共將帶動約新臺幣6,138億元投資額,年發電可達約38億度,年減碳量約200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