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今 (28) 日晚間發出聲明,表示在香港「旺角騷亂」事件中被控「暴動罪」的18歲香港少女李倩怡(被捕時17歲),目前並未向台灣當局申請政治庇護

李倩怡是在俗稱魚蛋革命的旺角騷亂事件中,遭到香港檢方指控參與暴動罪後棄保潛逃,並於今年1月6日入境台灣,但沒有出境紀錄,她的入台證已逾期。

近日一段上傳至Youtube的聲明中,李倩怡說因為「早就已經不再相信香港有法治」才潛逃到台灣。

李倩怡說她有拜訪時代力量跟台灣的人權組織,但他們「很客氣地打發我走」。

人權團體指出,台灣目前仍未立《難民法》,沒有既定程序處理政治庇護申請,只能以專案處理,由行政當局決定是否批出庇護,人權團體認為,李倩怡在台灣申請政治庇護的成功機率不高。

陸委會則表示,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8條明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但李倩怡目前並未向台灣申請政治庇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