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網站興起,造就不少具備個人魅力的「網紅」,挾高人氣獲得許多代言、代銷商品機會,賺進大筆鈔票。不過,國稅局已盯上「網紅經濟」,並用人工智慧(AI)稽查逃漏稅。
日前,台北國稅局查獲轄內某位長期透過臉書(Facebook)經營旅遊粉絲團的知名網紅,與國內連鎖飯店業者合作,透過個人臉書粉絲專頁代銷飯店住宿券,光是2015年的銷售金額及佣金收入,合計逾新台幣5000萬元。
因此,台北國稅局通知該網紅限期補辦稅籍登記,並對其補徵約240萬元營業稅,且依銷售額課處5%的罰鍰,連補帶罰近500萬元,另也將追補其營所稅。不過,由於涉及個資,國稅局官員不願透露該名網紅及飯店業者的資訊。
對此,某兼營海外幼兒用品代購的部落客指出,這種網紅與業者合作代銷商品的模式行之已久,「例如宜蘭的某間五星級酒店,就與3個團媽合作販售住宿券,還規定每人額度」。此外,還有許多旅遊、美食、美妝部落客或網路小模,也和業者有合作案,私下收入都很高。
「仔細想想,也是因為有了臉書,他們才能賺很大。」該部落客指出,以往部落格時代,部落客還要寫出圖文並茂的文章,才有人氣,「現在文筆不好沒關係,只要在臉書、IG(Instagram)上放放美照,寫寫廢文就夠了」,建議國稅局應該針對這些網紅調查,了解他們到底有沒有逃漏稅。
對此,台北國稅局局長許慈美表示,針對網路交易,國稅局已列為重點查核對象,只要是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或是透過代銷或代購賺取佣金或手續費等,均屬銷售貨物或勞務範疇,每月銷售額達起徵點者(銷售貨物者為8萬元;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應依法申請稅籍登記並課徵營業稅。
不過,許慈美說,現在臉書上有很多二手商品交易平台,由於賣家不是常態性賣東西,也非以營利為目的,這類就不用繳所得稅。
許慈美表示,針對「網紅經濟」,國稅局有一套課稅資料搜集的方式,除了民眾檢舉外,也會派員實際查核,另外還會應用人工智慧科技,透過網路機器人爬梳社群網站,如有發現網紅透過社群網站營利,蒐集完整資料後,就會輔導該網紅辦理稅籍登記並補繳稅款。
發布 2017.08.05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