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洩密案中,臺灣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曾遭黃世銘懷疑「接受關說未對柯建銘全民電通無罪案上訴」,林秀濤認為名譽與職業操守等評價受到嚴重損害,不滿自己與女兒遭到特偵組違法監聽,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高等法院今 (5) 日二審宣判,黃世銘應賠償林秀濤10萬元,全案定讞。

2013年特偵組曾召開「破獲司法史上最大的關說醜聞」記者會,指柯建銘、王金平等人關說,而被關說者為林秀濤。

林秀濤認為,檢方沒有行政不法調查權,檢察總長也沒有對外洩密的權力,特偵組以他案聲請掛線,監聽她及她女兒電話,構成侵權。林秀濤因此告上法院,要求黃世銘登報道歉,並賠償名譽損害的部分。

當時一審認為,黃世銘發佈新聞稿的內容,確實違背執法義務導致林秀濤名譽損害,審查後判決黃世銘要賠30萬元,但不需登報道歉,雙方不服判決結果,上訴後二審宣判黃世銘應賠償林秀濤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