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於2015年8月25日通過環評,然而「石岡反徵收聯合自救會」質疑當日程序未經委員討論即直接由台中市環保局副局長吳東燿宣讀決議,因此提出行政救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預計7月28日宣判,今(28)召開言詞辯論庭,自救會指控台中市政府「黑箱環評」,盼司法還給公道。

自救會指控,2015年8月25日台中市召開環評大會審查通過,是在環保局副局長兼環評大會主席吳東燿在未經環評委員討論情形下,直接拿出建設局長黃玉霖預先準備好的「環評結論小抄」,直接拿出來宣讀,在建設局承諾自願1、2標進二階環評情況下經委員投票「全案通過」。

自救會描述,會議當天多位環評委員對於「沒討論就唸結論」表達不滿,其中3位委員林子淩、林仁惠及陳吉仲甚至憤而離席,表示不為此環評結果背書,林子淩更大喊「我有一種被強暴的感覺」。

自救會指出,今(28)日開庭時法官調取「勾選單」,自救會指控6位勾選「無條件通過環評」的委員都是「機關代表」,已違反2015年7月3日修訂之「環評法施行細則」第5-1條的「利益迴避原則」,更讓自救會感到離譜的是,主席吳東燿依組織會議規程應無表決權,卻也被計入在通過的6票中。

自救會進一步指出,「有條件通過」的7票中,「條件」與建設局長的「承諾」風馬牛不相及;而法官今日也質問,「進二階」是建設局的「承諾」,此承諾在「環評法」上有何法律效力?建設局委任律師說建設局已經在履行承諾,卻說不出法律依據。

自救會自救會指出,今天本案原告及自救會代表李蔚慈、張令譽都到庭結案陳辭,自救會認為於情、理、法皆無敗訴理由,但旁聽席也有公民團體發現,承審法官是判「大埔撤銷徵收案」敗訴的庭長,擔憂法庭於2017年7月28日下午3時的宣判決果,但自救會仍認為台中市府「黑箱環評、呼攏人民」證據確鑿,相信司法終會還給居民一個公道。

台中市環保局則回應,該次環評審查會邀集19位審查委員與市府相關單位代表,由開發單位針對東豐快速道路案路廊研選及可行性評估、綜合意見說明、民意調查、審查結論等部分進行報告,案經「充分討論」,依表決結果做出「全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第1、2標(國道4號至石岡段)則依建設局「承諾」進入「自願第二階段環評」,台中市環保局強調,這樣的做法「環保署也特別肯定」,同時兼顧了開發及環保法制要求。

台中市建設局則說明,東豐快速道路工程因「前市府團隊」環評案行政程序瑕疵,遭訴願撤銷,工程也因此依法暫時停工過;然而現任市府則兼顧環境保護與山城居民權益,於重啟環評後,依法符合環評法制程序,進行復工及施工,以確保為當地居民興建一條適法、安全而便捷的道路。

「東豐快環評撤銷案」28日由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召開言詞辯論庭,石岡自救會質疑2015年東豐快環評時,委員未討論即由主席宣讀結論,因此提起行政救濟盼司法還公道。   圖:石岡反徵收聯合自救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