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明天屆滿2週年,消基會將於今 (26) 日下午2時,再度為因八仙塵爆罹難家屬及傷者提起另一波消費團體訴訟,這次提起消費團訟的委託人共有337位,請求賠償金額初估超過72億元,連同上次委託的98位,請求賠償金額26億546萬餘元,合計委託人共有435位,請求賠償金額約99億餘元。

新北市法制局、消基會上午舉辦記者會,法制局長黃怡騰說,八仙塵爆發生於104年6月27日,依民法規定,損害賠償之請求權時效為2年,消基會除於塵爆週年為98位提出第一波消保團訟外,今天也再次協助337位受害人提出團體訴訟,期待在消基會的努力下,受害人能獲得最大權益的保障。

消基會律師張琬萍說,去年消基會在八仙塵爆1週年時,受98位受害者委託提起團體訴訟,之後陸續有更多的受害人申請加入,另部分原委託法扶會者,也因地檢署針對八仙公司的負責人等遲遲未起訴,法扶會無法為他們依刑事訴訟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損害,因此在徵得被害人同意後,轉請消基會提起消費團體訴訟。

她說,因新增3百多位委託人的訴訟資料相當龐大,消基會動用20多位律師及工作同仁日夜努力整理、撰寫訴狀,終將在今天下午2時向士林地方法院遞狀,提起第二波消保團體訴訟,請求賠償金額包含醫療等費用,不含喪失勞動力賠償。

黃怡騰說,八仙塵爆499位死傷者中,目前共有435位提出團體訴訟,其餘64位因在國外、輕傷或其他因素,並未參與。

有關刑事責任部分,黃怡騰說,舉辦活動的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負責人呂忠吉所涉業務過失致死等案,經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10 月,目前正由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進行二審,法院已進行多次準備程序,逐一傳訊被害人到庭了解案情;至於八仙董事長陳柏廷、總經理陳慧穎等所涉刑責部分,兩度未被士林地檢署起訴,都經再議後由高檢署發回續查,目前正由士林地檢署續查中。

八仙塵爆共募集17億元善款,新北市社會局長張錦麗說,善款分四波發放,第1階段以生活照顧和急性醫療為主,第2階段依「五度十級」評估傷情,已使用12億餘元;7月間委員會將開會討論,決定第3階段發放原則及金額。

新北市衛生局長林奇宏也說,事發三個月後的醫療費用,由新北市政府以善款支應,一年半後領有重大傷病卡患者可獲得醫療費用減免,情況特殊個案將另提供協助。市立聯合醫院1年前成立燒燙傷復健中心,塵爆傷者有87人固定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