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營建署15日通過「內政部住宅審議會設置辦法」,未來將邀集相關機關、民間團體及專家學者成立住宅審議會,建立住宅審議機制,負責審議全國性住宅計劃、評估涉會住宅對弱勢的保障,加速推動社會住宅

為了配合年初通過的《住宅法》,內政部推動住宅審議機制,在15日通過「住宅審議會設置辦法」,成立住宅審議會,負責審議全國性住宅計畫、評估社會住宅對弱勢者的保障。

內政部指出,「內政部住宅審議會設置辦法」草案包含3項重點,第一,明定住宅審議會的任務,如諮詢、審議住宅計畫、評估弱勢者入住比率及區位分布、評鑑社會住宅事務等。第二,規範住宅審議會的組成及運作方式,要求成員應納入社福、地政、都計、建築、財政、住宅及熟悉原住民族事務等領域的專家學者及民間相關團體代表。第三,住宅審議會得推派委員實地調查或組成專案小組審查,並得邀請公民或相關團體代表列席說明。 

內政部表示,「內政部住宅審議會設置辦法」草案將制作業程序,於近期發布施行。也將儘速成立住宅審議會,並由部長擔任召集人,希望住宅審議制度能早日落實,使住宅政策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