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中監獄要求陳水扁前總統至原醫療團隊以外醫學中心就診,並提出診斷證明書一事,醫界今召開記者會譴責台中監獄,陳水扁醫療團成員陳順勝醫師強硬指出,「我不會配合中監指示,政治不是我考慮醫療的因素,即使在威脅之下,我都會執行我的醫療。」

中監15日發函陳水扁表示「並未撤換臺端原醫療組員之陳順勝醫師,惟界對陳醫師有不少質疑......為辦理臺端保外醫治展延審查作業,以昭公信,並杜外界疑義,爰要求臺端於106年6月底前增加原醫療團隊以外之其他醫學中心就診、檢查診斷證明。」

陳順勝痛批,每次診療過程經陳水扁同意下都有錄影,法院從未要求看過就下結論。他強調,醫師職責是對病人有利、不能傷害病人及公平原則,更重要的是尊重病人自主權。因此他認為,中監沒有權利違反病人意願撤換醫療團隊,更質疑公文也不像事務官所寫,是很粗魯的文字。

陳順勝表示,每次要申請「保外就醫」時他都認真準備,晚上睡很少,附錄資料一晚整理十幾張提出,強調講出的話有證明力,提出的事實有證據力;關於陳水扁「手抖」的神經學症狀受到質疑,他表示台大神經科做過「震顫圖檢查」顯示每秒6.8次,不是可以裝出來的。

陳順勝強調,「矯正」的目的不在於「關到身體越來越差」,質疑中監與他期望不同就質疑,「是不希望受刑人正常嗎?」他強硬指出,「我不會配合中堅的指示,政治不是我考慮醫療的因素,即使在威脅之下,我都會執行我的醫療。」

陳順勝回顧,陳水扁在署立桃園醫院檢查時「手突然抖起來」,當時台灣神經學會理事長剛卸任,主動透過立委安排看他,認為神經有問題,在陳水扁要求下,北榮獲准他隨時可到北榮看陳水扁。北榮兩週後組成醫療小組與神經科主治醫生會診,兩週內邀請他與專家開初步診斷共識,認為有神經性症狀與憂鬱症。

他補充,依據「監獄行刑法」第57條,「罹疾病之受刑人請求自費延醫診治時,監獄長官應予許可。」;是根據「聯合國在監人最低處遇標準規則」所訂規範,但訂出來卻沒人用,從陳水扁案開始建立規章,他也參與協助。

他也指出,台中方面之後組成台中榮總醫療小組,判斷要「居家診療」,他認為應成立醫療小組,研究陳水扁病情及適不適合「保外就醫」,並與副典獄長交換意見,他們也詢問他如何照顧陳水扁,最後典獄長問「放出來怕醫界有不同聲音?」;他建議擴大醫療小組,把不同意見醫師找來,他們看過診療影片後就無疑慮並敲定診斷,因此診斷是在保外就醫前確定。到高雄長庚保外就醫後,他也每個月送診斷書、病情評估表到法務部力求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