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1日表示,為促進台灣與南亞6國及伊朗商務往來,經外交部與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積極研商後決議,即日起,開放印度、孟加拉、斯里蘭卡、尼泊爾、不丹及巴基斯坦等南亞6國與伊朗商務人士,得提出電子簽證eVisa)申請來洽商。

外交部指出,申請者須獲外貿協會駐當地單位推薦,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審核該推薦名單,獲核准者將可持配發之電子簽證憑證(Ecode)至指定網頁(https://visawebapp.boca.gov.tw/BOCA_MRVWeb/)填寫電子簽證申請表,無須親赴台灣駐外館處申辦簽證。

外交部指出,基於拓展國際貿易之考量,政府2016112日開辦電子簽證計畫,實施對象包含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及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邀請來參加國際商展外籍商務人士;自今年61日起,南亞6國及伊朗商務人士,凡經推薦核准者,即可透過網路申請電子簽證來洽商,不再受限須來參加國際商展之規定。此措施將進一步增進台灣與南亞6國及伊朗經貿往來,並有利台灣廠商爭取商機。

外交部表示,為落實「新南向政策」,外交部於410日召開跨部會會議,決議開放南亞6國商務人士經外貿協會駐外單位推薦者,得申請電子簽證來洽商,另考量伊朗為極富潛力之新興市場,決定將伊朗商務人士納為此電子簽證措施適用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