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客運業者為方便車輛出入,擅自於台中火車站旁八德街道路範圍設置違規斜坡道,破壞水溝及路面,經台中市政府建設局現場勘查,依規裁處業者3萬元,並要求限期改善。建設局表示,民眾有類似出入需求,可洽建設局依「台中市人行道設置斜坡道申請辦法」提出申請,以維護人行道平順及行人安全。

 八德街旁的國道轉運站,因站內停車場地坪與道路面存在高低差,車輛經過常造成底盤磨損,客運業者為貪圖方便,擅自於水溝及路面設置違規斜坡道供車輛出入;此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及路面排水,建設局已依規查處3萬元並要求限期改善。

建設局說,此案私自增設坡道高於路面,可能造成騎士不慎摔車,且坡道阻礙排水,如遇大雨也可能因積水衍生交通事故。依違反台中市道路管理自治條例第18條、第34條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經建設局與該客運協調後,已要求業者拆除違規斜坡道,並配合八德街路平工程,在不影響旅客出入前提下調整降低斜坡道坡度,改善周遭道路品質。

建設局並呼籲,如民眾有出入需求,可洽建設局依「台中市人行道設置斜坡道申請辦法」提出申請,以維護人行道平順及行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