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民體育法》中將「中華奧會」改為「國家奧會」一事,引發親民黨不滿,在今 (26) 日院會中,要求交付朝野協商;親民黨團表示,如果將「中華奧會」改為「國家奧會」,是無端增加困擾、沒事找事做,扭曲原本國體法改革單項協會與體壇亂象的原意。

今天是立法院本會期最後一次院會,因此院會進行法案大清倉,原本要三讀《國民體育法》,但因該修正條文中,將「中華奧會」改稱「國家奧會」,引發在親民黨立院黨團反對,要求交付朝野協商,讓該案無法完成三讀。

親民黨團表示,這次《國民體育法》修法,主要有改革單項協會、加強照顧選手兩面向,原本若僅針對該兩方面修法,但教育部卻突然提出將「中華奧會」等字眼改為「國家奧會」,無端增加困擾、沒事找事做。

親民黨團指出,體育署稱該文字修正不會涉及中華奧會更名或原有權益損失,既然如此為何要多此一舉、無事生波;而且若體育署認為將「中華奧會」字眼改為「國家奧會」是早該做的事,為何不論是行政院提案,這種靈光乍現、突襲式的修法模式,絲毫沒有邏輯可言。

親民黨團說,若照委員會審查版本通過,我方官員一直強調是國內法,跟奧林匹克憲章相關規定無違,將來若因此讓我國運動選手在國際賽場上受到打壓,甚至失去參與國際重大賽事機會,誰要負責?

親民黨團強調,如果想藉機消滅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豈非給原本已險峻之至的中華奧會,再增風險與困擾?改革單項協會雖迫在眉睫,但修法絕不能因小失大,無端摻和其他無關修正,讓修法美意遭扭曲。

不過,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則反駁親民黨說,我國奧會正式名稱並非由我國法律定死,而是依照國際奧會與我國奧會之協議,為了避免每次更名就得配合修改國內法,法條用語不宜硬性指定正式名稱,呼籲下個月臨時會將《國民體育法》排入議程,儘速完成二讀、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