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26)日三讀通過由雲林縣藍委張麗善、綠委劉建國等分別提案經委員會審查的《殯葬管理條例增訂第21條之1條文草案》,未來「低收入戶」使用各項「公立殯葬設施」,一律免費。

根據三讀通過條文內容,各縣市政府列冊各款各類的「低收入戶」,使用地方政府經營或委託民間經營的「公立殯葬設施」,包括火化場、納骨塔等骨灰、骨骸存放設施,一律免收使用、管理相關費用;至於骨灰、骨骸存放設施的免費標準,則由地方政府訂之。

國民黨雲林縣立委張麗善於三讀後發表感言表示,全台有16萬戶低收入戶,這次立院不分黨派通過「愛心法案」,感謝「雲林夜市慈愛會」,發現多起民眾由於經濟地位、能力不同造成「無法安置骨灰」的憾事,過去各縣市自訂標準不一,有的減半、有的免收,因此這次統一由中央通過「艱苦人條款」,低收入戶將可「免費」使用火化場、骨灰罈、納骨塔等殯葬設施,不會再發生沒錢辦理身後事的憾事。

民進黨雲林縣立委劉建國則表示,法案通過後,每一個人在身後事上,國家都有統一標準,修法過程中也感謝「雲林夜市慈愛會」積極推動與溝通協調,改善低收入戶「身後事補助」全國不一致情況,讓台灣政府對低收入戶從出生到身後有統一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