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今(25)天頒發力勤農產公司檢舉人吹哨獎金350萬元,台中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市議員李中質疑是封口費,對此,市府回應指出,鼓勵檢舉揪出不法而發放吹哨者獎金,從中央到地方都有明文規定。

李中今天在市議會質詢時指出,力勤農產公司涉嫌販售過期肉事件至今案情仍未確定,但台中市政府已經發給檢舉人吹哨獎金,衛生局查辦食安如「急驚風遇慢郎中」,發獎金卻比誰都快,而且衛生局人員在與檢舉人的連繫過程中,內容盡是如何發放檢舉獎金以及為市長林佳龍撇清與業者關係,讓他不得不懷疑這是獎金?還是封口費?

市府表示,食安是不分你我的共識,林佳龍非常重視,相關的檢舉與鼓勵吹哨者獎金發放,不論在中央或市府,早訂有明文規定。所謂「封口費」的說法有欠公平。

台中市衛生局長呂宗學指出,食安檢舉獎金分為2部分,第1種是為罰金入庫後,根據金額的50%或70%來算,力勤案因為全案尚在訴願中,因此尚未動支;另1種是吹哨獎金(良心員工獎金),以員工所提供的證據是否充足,進行獎金發放,行政單位已確認全案不法之處後,先發放盼鼓勵大家勇於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