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民法禁止同婚案,釋憲結果現行《民法》部分違憲,有關機關應於2年內修法,台灣成為亞洲第一保障同性婚姻的國家。長期支持婚姻平權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釋憲文清楚看出,平等就是要修《民法》,另立專法不符平等,期待能在本會期推動修法。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日下午解釋禁止同性婚姻是否違憲,經過討論,由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宣告,現行《民法》親屬編第二章婚姻部分違憲,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表示,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

同性婚姻釋憲案出爐後,尤美女表示,釋憲清楚說明「民法親屬篇」內「使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條文違反婚姻自由及平等權利,若不修正,2年後同志就可直接到戶政機關登記結婚,自解釋文可看出,若要符合平等,大法官意旨就是要修「民法親屬篇」,另立專法不符平等。

尤美女強調,目前已經出委員會的立法院版本,符合大法官釋憲會議精神,期盼所有立委共同推動,使此版本盡速二、三讀,讓台灣的彩虹早日實現,成為台灣之光,也成為亞洲之光。

另外,民進黨發言人阮昭雄表示,民進黨樂見並肯定大法官釋憲保障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這項結果,民進黨支持婚姻平權,也期待社會有更多的對話和包容,後續會和所有朋友站在一起,推動有關婚姻平權的各項法案,完成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讓制度趨於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