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19)日新聞稿表示,勞動部持續提升勞工法律扶助效能,協助勞工爭取應有權益,去年10月時進一步擴大勞工或工會幹部在裁決期間的律師代理酬金扶助,以保障集體勞動權益,並於今年1月正式啟用「訴訟扶助資訊整合系統」,進一步統合國內各縣(市)政府勞工訴訟扶助情形,以有效發揮扶助資源。

勞動部表示,自2009年起推動「勞工法律扶助專案」,提供勞工律師代理酬金等扶助,並持續擴大相關扶助措施,以降低勞工透過訴訟救濟時之困難,截至今年4月底,共計准予扶助19,475件勞工之申請,協助勞工爭取應有權益總計超過23億元。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為避免經濟弱勢勞工因訴訟費用而怯於訴訟,致放棄應有權益,勞動部自2009年起推動之「勞工法律扶助專案」,陸續提供有律師代理酬金、民事訴訟裁判費及訴訟期間必要生活費用等扶助,勞動部說,截至今年4月在民(刑)事律師代理酬金部分,共計24,087件勞工申請案,准予扶助19,475件案件,約7成之訴訟結果對勞工有利,金額總計超過23億元,平均每案勞工可獲得20萬餘元。

勞動部說明,為保障集體勞動權益,於去年10月發布實施「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擴大勞工或工會幹部在申請裁決審理期間的律師代理酬金扶助項目,對於勞工或工會幹部受到降調、減薪及其它不利待遇等不當勞動行為爭議類型案件,勞工得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的律師代理酬金扶助,有助於勞方循裁決機制得到救濟。

勞動部表示,又為使勞工獲得平等的扶助資源,已設置「訴訟扶助資訊整合系統」,供各級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互通扶助案件訊息,以有效提升扶助時效,並避免資源重複浪費,落實替弱勢勞工爭取應有權益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