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衛生局查獲「極品正露丸」及「極東正露丸」偽造效期案,市府與業者協商後,今(18)日宣布退費機制,下周一起至今年底,採真品以1︰1、偽品以1︰2比例退費。至今天,市府已查封1013箱、 14萬7587瓶,全案仍由新北地檢依違反藥事法偵辦中。

新北衛生局副局長許朝程說,此案包括進口「極東正露丸」的中榮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極品正露丸」的娥藥品有限公司,兩家公司設在三重區緊鄰的兩棟大樓,負責人有親戚關係。

他說,調查發現正露丸效期約5年,兩家公司從日本進口正露丸之後,若效期剩約半年,就另製外包裝紙盒、改瓶身標籤,將效期延長2至3年。

許朝程指導民眾辨識方法,真品外包裝上端接縫處有弧型壓痕,以方便開啟,瓶身標籤有4碼批號;偽品外包裝無壓痕,瓶身標籤也無批號。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已要求兩家公司回收違規藥品、停止出貨,並請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新北市藥師公會等相關公會及各縣市政府衛生局協助回收下架事宜。自16日傍晚截至今日中午止,新北市衛生局已該公司封存涉違規藥品共1013箱、14萬7587瓶,並已查核新北市轄內藥局及藥商共33家,陳列架上都已無兩項藥品。

衛生局說,兩家公司設立約16年,從進貨單計算,至今已進口約8230 公斤正露丸。不過業者自何時開始改標,有待檢方追查。

衛生局今天也會同主任消保官王治宇約詢業者,業者同意只要消費者買到兩項正露丸,不限購買時間憑瓶身都可退費,並會協商各縣市經銷商協助處理及明訂各規格藥品退費統一價格,真品以1︰1比例退費,偽品以1︰2比例退費,退費處理期限自下周一(5月22日)至今年 12 月31日止,業者後續會發聲明稿正式說明。

衛生局指出,若業者違法製造或輸入藥品,製造或輸入者可依藥事法第82條規定,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呼籲業者製造或輸入藥品均應符合藥事法相關規定。
 

極品正露丸」、「極東正露丸」偽品包裝盒上端接縫處,沒有弧型壓痕,以方便開啟;瓶身標籤也沒有4碼批號。   圖:王峻昌/攝

新北市衛生局到轄內查核「極品正露丸」、「極東正露丸」下架情形。   圖 : 翻攝新北市衛生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