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大觀事件自救會」曾經前往行政院陳情未獲正面答覆,今(4)日上午自救會更前往行政院長林全的住所嘗試要求林全出面面對;現場更爆發阻擋林全座車的推擠衝突,然而警方迅速排除抗爭民眾,讓林全順利前往政院主持院會。

自救會4月17日曾赴行政院陳情,外交國防法務處出面接下陳情書,但僅表示會將意見帶回院裡處理,大觀事件自救會鄭仲皓批評,至今行政院仍然毫無回應,蔡政府號稱「最會溝通的政府」,卻坐視不處理大觀爭議,因此自救會不得已才到林全住家樓下,要求林全出面承諾六月不會三度執行大觀社區拆遷。

自救會隨後赴行政院召開記者會指出,行政院面對下級機關以「訴訟排除」方式要求人民離開家園,繳交鉅額「不當得利」,應善盡其監督職責;更應要求下級機關退輔會停止控告大觀居民,著手調查大觀社區的歷史爭議。

自救會回顧,2012及2016年自救會曾兩度向行政院陳情,事隔多年新政府執政,卻仍等不到行政院任何回應。自救會希望林全承擔責任,展現溝通誠意,尊重歷史脈絡,捍衛居民居住權,解決大觀爭議。

針對大觀自救會上午行動,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則回覆表示,「自救會用不適當方法來阻擾院長整個車輛進行,座車還遭停車錐扔擲而受損。」已構成公共危險及院長維安上的危險,將交由警政署法辦。

徐國勇也表示,大觀社區是在馬英九政府時期的民國97年提起訴訟,全部三審定讞判居民敗訴,行政院找不到法令可以讓其繼續佔用,退輔會經與新北市政府協商也無法給予安置或補償,因為補償與安置限定於興辦公共工程用地,占用戶不符條件。

1998年財政部國產局訂定《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鼓勵公家機關對占用戶「以民事訴訟排除」;2009年行政院成立「國有土地清理活化督導小組」盤點全台國有土地供政府活化使用,至此政府對人民興訟不斷。

自救會過去多次指出,政府對人民以民事訴訟要求「拆屋還地」,追討「不當得利」,卻忽視「占用戶」長期以來因為各種歷史因素租下或買下大觀社區住宅,有些長期繳納水電費也有門牌,有些不諳法律未進行土地登記,晚年卻一夕落得流離失所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