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12日在北市議會答詢指大巨蛋卡在內政部,「甘我屁事」。遠雄企業團表示,要不是柯文哲以國內外法規未規範且違反採購法的「七項基準」攪和,大巨蛋早就蓋好。

台北市長柯文哲12日赴議會備詢,議員童仲彥質詢時問大巨蛋案,希望柯文哲表現「了不起負責」態度;柯文哲說,若北市審查大巨蛋案有問題「我負責」,現在卡在內政部,「甘我屁事」。

遠雄企業團副總經理楊舜欽表示,大巨蛋案在內政部建築中心性能審查至今超過30個月,就是柯文哲和市府團隊造成。全案自民國103年掛件申請後即因受北市府操弄輿論影響,市府發函超過16次給建築中心,要求以國內外法規所無且違反採購法的「七項基準」納入性能審查。藉故操弄遠雄團隊需另準備大量資料向委員會進行說明,耗時數月,史無前例的開了 4次預審會議才進入正審。

楊舜欽指出,北市府於民國104年10月起開始推翻100年原建照已審定的原則,以不適用於此案的技術規則條文持續干擾性能審查進度,致需發文呈請營建署解釋,待營建署確認後,於105年2月18日才正式審查報告書,從103年10月6日掛件起,至今已耗時30個月。楊舜欽指出,北市府從104年5月20日違法勒令停工至今,若不是柯文哲,大巨蛋早就完工營運,世大運可以開幕,民眾可以享受好的體育休閒,結果現在竟然說不關他的事?但事實上都是他的責任。

他說,柯文哲為求脫責論述的基調就是「遠雄不按圖施工及建築中心審不過」。但遠雄堅持按圖施工,高等行政法院正在審理進行圖說對照,請柯文哲尊重司法調查。他強調,內政部建築中心審查,市府的兩手策略一邊干擾一邊又要脅遠雄,現在才說不甘他的事。話要講清楚,證據拿出來,市長不要藉著污衊遠雄來矇騙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