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落實「新南向政策」,外交部今(12)日宣布,自6月1日起實施多項簽證放寬措施,預期將有助於吸引更多「新南向」目標國家旅客來台觀光及洽商,並進一步廣化及深化我國與該等國家間各層面的互動、交流與合作。

其中,外交部自去(105)年8月1日試辦泰國及汶萊國民來台免簽證措施將延長至107年7月31日,因此,去年泰國及汶萊來台旅客分別成長57.26%及52%,今年1月至2月泰國來台旅客成長率更高達91.83%,而在台逾期停留、非法打工及犯罪率均在可控制範圍內。另試辦予菲律賓國民來台免簽證措施,為期1年。

外交部表示,擴大「東南亞國家人民來臺先行上網查核系統」適用條件,不過,這是針對印度、印尼、越南、緬甸、柬埔寨與寮國國民,凡持有我國過去10年內核發之簽證(不含勞工簽證)且無違常紀錄者,得於內政部移民署網頁填寫申請表後,獲發多次入境憑證。

此外,也提升斯里蘭卡及不丹的簽證待遇,過去該兩國均屬我駐外館處從嚴審核簽證的國家,無法申請來台觀光簽證,外交部表示,經跨部會討論後決定,該兩國國民未來將得申請觀光簽證來台。

最後,也將開放印度、斯里蘭卡、孟加拉、尼泊爾、不丹及巴基斯坦等國商務人士,經外貿協會駐當地機構之推薦者,得適用申請電子簽證(eVisa)。

外交部表示,前述措施係遵照行政院政策指示,於4月10日由該部召開跨部會會議,邀請主責國安、警政、調查、移民管理、觀光及經貿等業務之相關機關會商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