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政府統計,國內有租賃需求者約285萬餘人,但租屋市場常出現不公開透明的情況,衍生許多租賃雙方權利受損的問題。行政院的行政立法協調會議今(10)天討論「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草案,在大家都有共識的情況下,將盡快送院會通過。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在會後表示,首先要將租約納入契約規範,相關必要記載事項都列入其中,並以公司型態如成立同業公會等,讓租賃住宅市場透明化,同時施行營業保證金制度,亦即所謂的「代償機制」,且透過租稅誘因,鼓勵房東釋出房屋給包租代管的服務業管理。 

徐國勇強調,月租金在6千元以下者免稅,若是6千元至2萬元間,會有不等的租稅優惠,2萬元以上則可扣除43%的必要費用(成本)再課稅。

徐國勇說,未來從事包租代管的服務從業人員,需要考取證照,每4年需換照1次,這樣一來,房東和需要租屋的民眾租賃服務都可以得到保障,而且如果有爭議,也可以由直轄市或縣(市)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進行爭議調處,申請人免繳調處費用。

由於今天與會的立委對此案都表示贊同,將盡快通過政院院會後,送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