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31日正式公告4項黨職人員選舉辦法規範,公告520將進行投票,針對備受爭議的黨代表選舉資格,國民黨秘書長莫天虎上午受訪時表示,目前決議將以日前中常會決議的1年公告為基準,但也表示「還是得視法院訴訟結果再調整」,結果台北地方法院做出裁定禁止執行,國民黨中央下午又將選舉資格改回原定的4個月。

國民黨3月8日的中常會上,挺吳派的中常委姚江臨、呂學樟等人提案,要求新入黨或回復黨籍者可以參選黨代表的資格,由現行4個月延長為1年,並且以人數優勢強勢闖關,不過日後連續幾週的中常會,洪秀柱都刻意避開了承認會議議事錄,導致此項決議擱置一直無法處理。

突然改變黨代表選舉資格的決議也引發黨內人士不滿,向法院聲請「撤銷決議之訴及申請假處分」,莫天虎在30日上午在黨中央公告國民黨4項職選舉規定,定於5月20日當天投票,黨主席選舉則是在4月5日及6日兩天進行領表,17、18日進行參選登記,參選人需繳交200萬元作業費,以及1萬3322人的連署書,並且若無法在第一輪分出勝負,黨部已規劃6月4日進行第2輪投票。

備受爭議的黨代表選舉資格,莫天虎上午表示,將依據3月8日中常會通過決議修改黨代表選舉辦法,「必須入黨屆滿1年」之規定,但以附註說明原先規定為入黨滿4個月,已進入法院訴訟中,若未來法院有做出不同裁定,就依原入黨滿4個月規定辦理。

結果下午國民黨中央便公布了台北地院受理國民黨黨員聲請的假處份,並要求該修正案不生效力做出裁定,要求國民黨仍須依據去年12月21日中常會通過的黨代表選舉辦法認定候選人登記資格,將黨代表規定修改回入黨4個月黨員即可登記參選。然而,此項法院裁定無疑是給了挺吳派的中常委「重重一擊」。